可口可樂公司對 Fantola 和 Fantola 標誌向俄羅斯聯邦公司的註冊提出質疑
法院材料稱,知識產權法院駁回了可口可樂公司關於 Chernogolovka-Aqualife LLC 的兩個飲料商標註冊無效的主張
由於執行不當,俄羅斯公司“Fantola”和“Fantola”標誌的註冊無效申請被擱置。
1 月,專利糾紛商會駁回了可口可樂公司對 Chernogolovka-Aqualife LLC 的六個飲料商標註冊的異議。
反對註冊 Fantola 商標的異議指出,它與尼斯分類第 32 類(啤酒、軟飲料)的同質商品與以可口可樂公司名義受保護的 Fanta 和 Fanta 商標混淆性相似.
據這家美國公司稱,這是由於被比較的商標在它們的聲母組合(“Fant”-“Fant”)的初始部分中存在,並且在第一個元音的同根詞中存在相同的重音發音為“a”,只有一個元音。
此外,異議申請人還提請注意“被比對商標固有思想的整體相似性以及爭議商標中該被異議商標系列中出現的“芬達”(“Fanta”)字樣要素的總體情況”。 .
因此,申請人認為,消費者認為 Fantola 商標是可口可樂公司這一系列商標的延續。
Rospatent 不同意異議申請人的立場。
比較分析表明,這些被比較的符號不能作為一個整體相互關聯,即它們之間的混淆程度絕不相似,因為它們由於數量不同而具有完全不同的語音和視覺長度他們的音節、聲音和字母。
另外,被比較的詞本身並沒有在任何字典中,所以它們沒有一定的語義意義,即它們是幻想的,因此不按照名稱相似的語義標准進行比較分析。 . 專利局沒有看到任何客觀依據來承認被比較的幻想(發明)詞具有相同的詞根和相似的想法。
任何詞典中這些幻想(發明)詞的缺失也決定了這些詞中沒有詞典定義的某些重音,因此,被比較詞發音時的相應重音實際上是由該詞的所有者決定的。比較商標。
正如 Rospatent 所指出的,比較的標誌並不相似,這就是為什麼消費者根本不可能知道尼斯分類第 32 類的上述(同質)商品,因為它們是個性化的。意,屬於一個製造商。